教育机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主办(法人)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应当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国营学校的工作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有与学校规模和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任教师不少于2人。聘用的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学资格和学历,其中开办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当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的建筑,周围环境符合学校要求,教学办公楼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少于三年。
4、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扩展资料:
办理教育机构需注意:
教育机构的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必须与学生成绩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县(区)中小学同期水平。
教育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学科等级考试、竞赛和排名学生们。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外服务,由学生及其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课余服务名义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需要准备,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办学章程、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有关证明,到教育局去申请。
职业培训机构的种类主要有:社会组织和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学校)等。此外还有境外机构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单独或同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的培训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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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民办职业资格培训及培训技能学校 一、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首先需要提交什么? 1、筹办报告,(原件二份)。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复印件二份核对原件)。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复印件二份核对原件)。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份核对原件)。 二、筹办报告内容是什么? 答: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三、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者需要哪些条件? 答:如果举办者是社会组织,应具备法人资格。举办者应有稳定的、可靠的经费来源。 四、如果是个人申办需要哪些条件? 答:如果举办者是个人,应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者应有稳定的、可靠的经费来源。 五、可以申请联合办学吗? 答:可以,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等。 六、是否配备校长? 答:要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2年以上(含二年)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无违法违规办学记录。 七、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应达到哪些要求? 答:每个专业(工种)应有不少于1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办学层次和类别相适应的合格的专职教师。受聘的教师应具备认定的教师上岗资格。职业培训机构必须与受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八、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场地应达到那些要求? 答:办学场地应有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用协议,租凭期不少于3年,办学机构的专用办公场地不少于70平方米,办学机构总面积应达300平方米以上,办公场地和办学场地 消防、安全、卫生标准,应当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九、如何对申请筹办进行审批? 答: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布局要求,对申办培训职业(工种)项目进行评估,不同意筹办的,说明理由。 十、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是多少? 答:30天。 十一、正式申请举办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向审批机关提交哪些资料? 1、筹设批准书 (原件一份)。 2、筹设情况报告(原件二份)。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聘用合同 (原件二份)。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的场地租约(复印件二份核对原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份核对原件)。 6、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复印件三份)。 十二、章程的内容有哪些? 答:应列明拟设教育机构的名称、办学宗旨、性质、培训层次、任务、内容管理体制,还有教学、财产、财务及人事管理制度等。 十三、正式申请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结时限是多少? 答:三月内。 十四、申请举办职业培训班有哪些设立标准和审批程序? 答:按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审批。 申请书: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绿,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长春市xx培训学校。 学校名称: (名称应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学校地址: 长春市xx区xx街xx号 办学性质: 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办学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办学目标: (写明本校要培训的对象,实现的目标。) 办学能力: 学校主办人具备的条件:xxxxxxxxxx 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水平;学校教师的从教经验、资力、水平以及取得的荣誉。 办学条件: 建筑和环境: 教学设备: 资金保障: 学校办学资金来源合法充足,办学启动资金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最低不少于50万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最低不少于10万元。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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